《论自由》是英国哲学家约翰·斯图亚特·密尔 1859 年出版的名著,被公认为自由主义传统中最有影响力的文献之一。密尔要回答的问题是:社会可以合法地干预个人自由到什么程度?他的答案是著名的「伤害原则」——个人行为只要不伤害他人,社会就无权干涉,哪怕多数人不喜欢。由此出发,他竭力捍卫思想与言论自由:任何被压制的意见都可能是真理,即便错了,与错误交锋也能让真理保持活力。他还警告「多数人的暴政」:民主时代的压迫未必来自政府,而可能来自习俗与舆论对个性的碾压,因此怪人与异端不是社会的麻烦,而是活力的源泉。这本书篇幅不长,论证却绵密有力,是现代宪政、言论自由与公民社会观念的源头活水。在人人都是自媒体、人人都可能被舆论审判的今天,密尔一个半世纪前的追问显得愈发锋利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