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富兰克林自传》是美国开国元勋本杰明·富兰克林1771年开始撰写、断续写了近二十年的自传,生前未完稿,1791年后陆续刊行,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重要自传,开创了'白手起家'式美国梦的写作传统。富兰克林以平实而幽默的口吻,叙述自己从波士顿一个肥皂匠家庭的孩子,十二岁当印刷学徒,十七岁揣着三个便士出走费城,靠勤奋、节俭和自学办起印刷所、经营报纸,直至成为政治家、科学家和外交家的历程。书中最广为人知的是他为自己订立的'十三项美德'修养计划——节制、缄默、秩序、决心、节俭、勤勉、真诚、正义、中庸、清洁、平静、贞洁、谦逊——每周专习一项,用小册子逐日记下过失。这种把道德当作可训练项目的'自我工程学',深刻影响了此后两个多世纪的自我修养文化。今天读它,值得读的不是成功学套话,而是两点:其一,一个务实的头脑如何冷静解剖自己的优缺点;其二,公共精神如何与个人奋斗并行不悖——图书馆、消防队、大学,都是他'顺手'为公众做成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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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兰克林写给自己儿子的回忆,从波士顿学徒到费城印刷商、图书馆与大学的创办者。最有名的部分是他给自己定的十三项美德修炼表——每周专攻一项、用黑点记账,自我管理的祖师爷。文字是十八世纪的平实幽默,对自己年轻时的"errata"(错事)也不避讳。自传写到一七五七年就断了,后半生建国大业未成书,但前半部的"白手起家方法论"已影响美国两百年。











